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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会讲故事的人——唐诺谈格雷厄姆·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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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花园    等级  管理员

楼主 发表于  2017/11/8 22:21:36    编 辑   

我个人知道格林相当早,但真正开始读格林则相当晚,差了将近十年时光,看起来阅读一事也和生命中美好事物的光临一样,光是知道有时还嫌不够,还得仰赖一点点机缘。

结束这段知而未读踌躅时日的关键,只因为一个人的一句话,那是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我读到他一份访问文字(只要有加西亚•马尔克斯这个名字安于其上的任何文字,我从不会放它从我眼前没事走过去,多年以来,这已从习惯内化成某种本能了),被问到当代小说家他喜欢哪个时,马尔克斯的回答正是:“威廉•福克纳和格雷厄姆•格林。”


马尔克斯和格林

三十岁才开始的格林,当然,还有福克纳。

我很喜欢牢牢记住并跟人家讲这个阅读格林的简单经过,一方面是因为这确实是一趟不虚此行的美好旅程开始,往后十几年断续读下来,我对格林的小说从未失望过;另一方面是,由此格林又变成我“阅读隔岛跃进”的另一个新跳板,由他的小说由他的话语再次联缀到其它人其它书,比方说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当然,这书谁年轻时都念过,但因为格林它成了一部非得重来不可的新书了,这类的事在阅读时常有),比方说康拉德,或甚至写《来自寒地的间谍》、《镜子战争》的勒卡雷,勒卡雷是那种你傻傻遵循正统小说线索较容易错过的好小说家。如此,新的书新的人又会再牵扯出更多的人来,没完没了,这个宛如核分裂连锁反应的阅读经验,唯一的缺点是让你忽然贪生怕死起来,会不断跑出你坚持非读完才肯慷慨赴死的又一本书来。

“下一本书在哪里?下一本书就藏在你此时此刻正读着的这本书里面。”──我以为这符合了相当一部分的阅读真相。这本书和那本书之间,也许时间空间相去甚远,隔了几万里大洋或甚至更远更无以跨越的千年时光,但正如大导演费里尼讲的,它们仍可能做着相同的梦,担忧害怕相同的事物;或如阿根廷的盲诗人博尔赫斯所讲的,对相同的困惑一样发出询问。做为一个读者,你安静下来细细聆听,会听到书和书的以声相求,似在召唤同类,你不小心逮到其中一个,便可以像个聪明狡狯的猎人,你好整以暇,知道其它仍躲藏的如今只是假以时日的问题罢了。

正是书与书这样的奇妙联系,我们所赖以开启阅读的所谓机缘才成为可能──毕竟,单一个光秃秃的书名或人名,往往不足以让你打开书本决志一读(谁不早早晓得一堆好作家、好书的名字呢?甚至还清清楚楚知道放哪家书店的哪个架子上),或即便勉强打开来,却像调不到准确的频道般,怎么也接收不到书中的讯息。事实上,在书与书、人与人的有效联系之中,它所传递的除了名字之外,同时也必定携来了某种启示,某种不一样的观看角度和视野,或至少至少一个力足以让你持续看下去的必要“支撑”,也许它就只是一句再简单不过的话,正如马尔克斯讲格林,或自由主义大师以赛亚•伯林说赫尔岑的《我的过去与思想》是“整个十九世纪最伟大的自由主义之书”,但你真正接收到的讯息其实不单单只是这句话而已,因为讲话的人是马尔克斯或伯林这样你相信不疑的人,因为在此之前你读过说话的人一部部书,这一部部书彷佛在你心中堆栈起来,把这么一句简单的话化为高处之上的一根坚定的、有指示焦点的手指头(你是否同我一样,也想起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书中马孔多村子建造之前的那段话:「世界太新,很多事物还没有名字,必须伸手去指。」)你顺此登高得以望远,看到完全不一样的眼前风景,并由此找到进入之路,简单的像个一不小心就会错过的奇迹,并有点懊恼何以之前这么长的时间就是没看出来。

这通常是阅读经验中最好的一刻。

下一本书就藏在这本书里,但这本书呢又在哪里?择书不如撞书,就格林吧,格林会是个很好的开始。

最会说故事的人

当然,每一个了不起的作家都是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就像我们常讲天底下没任何两片雪花长得一模一样。然而,就算在如此认知的基础之上,我们仍得再次强调,在所有的独特之中,格林真的是无以伦比,尤其就 20 世纪的小说发展实况及其限制来看,格林完成太多奇怪的事,少有人能像他那样。



格林

首先,格林极可能是 20 世纪小说家中最会、也最专注于说故事的人,这里,我们讲的不只是他的小说数量,还包括他的小说实质内容。

从 1929 年出版《第二个自我》(The Man Within)以来,格林整整写了 60 年的岁月,其中光是长篇小说就交出二十五部之多,其它还有短篇小说、剧本、自传、游记、诗集、论文集、报导文学、传记云云,非常吓人,对创作力,尤其是长篇小说创作力普遍陷于萎顿的 20 世纪小说(尤其是格林所从来的、开发过度的现代小说原乡西欧),格林的丰美是极其动人极其醒目的。

格林不只写这么多小说,怪的是他还像十九世纪伟大的写实小说家那样子书写──格林的小说视野宽广,格局恢宏,敢于碰触西欧小说业已遗失近百年的大题目,包括一场战争,一次政变或革命;而且格林始终执着于实相,认真创造人物,构思情节,让想象力在具体的世界之上奔驰,不躲不闪不装神弄鬼,不在关键技穷之际莫名其妙的化成一道轻烟不见,就像你在廿世纪小说经常看到并为之气结那样子。

格林的每部小说都是个好故事,这让他有余裕和自己的作品调笑──一度,格林把自己的小说分两组,分别标明为“正经小说”(严肃小说)和“娱乐小说”(消遣小说),但这个玩笑没开太久就宣告放弃,原因很简单,即便由作家本人来分类,这两者也从未泾渭分明过,事实上,格林再阴暗再严肃的小说都一样有着可堪读者享乐的好看故事和情节;同样的,再轻松再顽皮的作品,也都深沉专注,一句话,都一样是格林的小说。

其次,格林是最会写男女偷情的小说家,这方面,他的规格不只是 20 世纪,而是人类整个文学历史,没有任何人比他更会写偷情。

这有一部分得归功于他的真实经验。格林于 1927 年结婚,并因此改信天主教,但他的婚姻和信仰都没因此安定下来,前者在他育有一子一女之后便宣告分居(天主教不允许离婚,因为他们直到今天还相信“神所结合的,人不能分开”),而改由长期的偷情来替代,至于信仰之路则更是无止无休的在怀疑中挣扎,这些我们都可从小说之中看出来。

不少人讲过,格林小说中的女性角色总是次等的、陪衬性质的(“都只是鬼魂”),这话大体没错,但其实可以讲得更直接更准确些,那就是,格林小说中的女性便只有在扮演情妇那一刻才焕发光芒──让我们说夸张一点吧,格林写男女偷情,几乎已届“至小无内,至大无外”的令人叹为观止境地,小从一句对白,一个看似自然的停逗,一个瞬间闪逝的失神,甚至一块晚餐桌上的无辜牛排(真的,见《恋情的终结》(The End of the Affair)),其间都能层层迭迭的包藏着猜测、怀疑、嫉妒和怨懑等等奇怪的心思,而格林就是有办法把这琐细的男女之事搬上盘,联结上轰轰然的历史大事甚至成为关键,在《喜剧演员》(The Comedians)中,男主人公布朗正是怀疑满口大话的琼斯少校上了他的德国大使夫人情妇,才借力使力把琼斯弄上山打游击,最终加剧了革命镇压,害死了琼斯,也让自己再回不去太子港,从而流落到多米尼加成了滑稽的殡葬业者;在《文静的美国人》(The Quiet American)中,英籍记者弗勒则因痛恨美国特工派尔偷走他的越南情妇凤,设计让这个年轻天真的美国人中伏遇害,丧生□□□之手;而更精采的可能还是《麻疯病人》(A Burnt-Out Case),那位了无生趣、随着船走多远就是多远而流浪到刚果麻疯病院的名建筑师奎力,误打误撞开车载送可怜的赖柯夫人入城验孕,却因为女人奇妙的心思,事后赖柯夫人一口咬定他是腹中小孩的父亲,因着一场不存在的、女人自我抚慰的想象偷情,被虔信天主的愤怒丈夫射杀。

相较起来,我们一直认为最会写男女微妙心思的张爱玲、钱锺书,原来是那么“文学”。



格林代表作《命运的内核》

还有,也是比较无聊的,格林大概是和诺贝尔文学奖关系最纠缠也最奇怪的作家,他破纪录的被连着提名超过二十次,却终其一生没能得奖。当然,这件事较丢脸的一方是瑞典皇家科学院那班人,意思是,长达二十年以上的时光,他们的文学奖最终名单一直是可疑的、鉴赏力大有问题的。

最终,也是最特别的,格林同时也是一个了不起文学国度的创建者,这个国奉他为名,我们称之为“格林之国”(Greene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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